民事
公司以员工名义借贷,公司倒,员工受害,苦不堪言
公司以员工名义借贷,公司倒,员工受害,苦不堪言 A是受害人,与B为较远亲戚关系,曾在B任总经理(最高领导)的企业(乡镇企业)工作几个月。A未去工作前,曾在家休养,B几次来电,说服A去其企业工作,A两次拒绝,最后碍于亲戚情面,答应。A工作后,B由于企业状况不好,曾向A借钱3600(至今未还),后又让A以及另外几名员工用陌生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去银行贷款,令其在上签了身份证主人的姓名并按了自己手印,款项不知用在何处,可能是用于企业或者被B私吞。如今A收到法院传票,命A还银行贷款,公司已倒闭。现在A只知上了那亲戚B的当,之前与B也未签任何协议,不知如何是好。A只是个普通工人,辛辛苦苦半辈子攒了一点血汗钱,难道就这么没了吗?望好心人帮一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tali2……(山东)
提问时间:2010-02-07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