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非法扣留并对其进行殴打勒索属于什么案件?应当怎么判处?
非法扣留并对其进行殴打勒索属于什么案件?应当怎么判处? 扣留者是当事人的老板,此老板主要从事放高利贷和老虎机等不法经营,而当事人只是替这老板打散工,并未参与任何不法行为中,由于第三方拖欠此老板几万元高利贷,老板命令当事人对其多加关注免其逃窜,当事人只是留意其动向并没有侵犯其人身自由,故第三方已离开当事人以及老板的视线,其老板便把矛头指向了当事人,并将其关押在一所出租屋长达九天,由几人看守,控制其自由,并时不时对其进行殴打,要求当事人偿还一万二的欠款,如果一时还不上便以每日五百元的利息累计;在这九天中当事人只吃上了两顿饭和几个馒头,到了第九天,当事人又被其殴打,并强迫当事人打电话找人拿钱去赎人,由于当事人反应迅速将电话打到了当地派出所才得以解困,目前已报案,并在医院检查开具了证明,多处软组织受伤。请问这当中牵扯到那些法律责任?应当怎么判处才公平?并且此老板已拖欠当事人将近一万元的工资款,请问应该要回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胡苗苗123(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2-03-12 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