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要求签订员工入职担保函,是否合法?
要求签订员工入职担保函,是否合法? 准备跳槽到一家新公司,但是入职前要求找个担保人签订一份担保函.
内容如下:
担 保 书
XXXXXX有限公司:
XX同志已被贵公司聘用,我愿担保该同志下列事项:
该同志所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年龄、学历、工作经历、工作单位及职务属实。
该同志思想作风正派,要求上进、品质良好;历史上无政治、经济问题;无刑事犯罪及其它不良记录。
若该同志的真实情况与上述1、2项不符,或在工作期间擅离贵公司,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偿还该同志所遗留下的债务(欠款、领用的公物等)及经济损失。
担 保 人 签 名:
担 保 人 身 份 证 号:
担 保 人 联 系 电 话:
担保人所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 1. 单位盖章仅证明担保人系该单位职工。
2. 担保人须具备正式职工的条件。
3. 附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请教法律达人, 以上文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或者对劳动者和担保人有什么不利的情况? 总觉得像签卖身契一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otfor……(福建)
提问时间:2012-03-10 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