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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咨询

工资咨询 我在上班的一个港市甜品店,上班时候客人用餐走后,掉了钱包,因贪图那点钱财,在客人回来找的时候,我没有承认我捡到客人的钱包,死,不认账,后老板调监控来看,发现是我后,就把我开除,并且不给我这一个月的工资一分也没给.说是我损坏公司名义,因此一分钱也不给,说员工手册上有说明,但我并没有向其签合同,应该员工手册不起效,今年我16岁,也没拿什么身份证之类的,因此想请问一下,我的工资可以结算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q1147……(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2-03-10 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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