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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辞职后可以争取的权益

辞职后可以争取的权益 我2004年11月来公司现提出了辞职。(重要一点是公司未按法定缴纳保险金)公司2009年1月才开始给我缴纳养老保险,并且按1500的基数我每月个人承担了20%300元(现工资2000)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从2004年工作起没交的保险给补上,另多扣的个人部分还给我。公司未给我缴纳失业保险合理吗?,我还有什么权益可以争取?我需要收集什么证据?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八月水仙(湖南-岳阳)
提问时间:2012-03-09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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