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五年没签合同没有加班费我们可以争取到多少权益?
五年没签合同没有加班费我们可以争取到多少权益? 我们在佛山某报社干了5年的发行员,从04年10月左右到现在单位没和我们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一天的休息时间,过节假日也没休息,一年365天天天上班,没有过节加班费,没有法定休息日双倍工资,更没有帮我们买社保,我们已经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委员已经受理,仲裁委同意我们的没有签合同的双倍工资的请求和与单位补签无固定劳动合同,但不支持我们的加班费的请求,我们有证据可以证明自己的进场时间和工作的特殊性。
请问钟律师 1.我们可以争取加班费吗?
2.为什么仲裁委说只能要求单位赔我们08年2月起到现在的每月的双倍工资而不是从04年11月或05年1月起赔偿呢?
2008年01月起实施《劳动合同法》,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的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如果将来我们不服劳动仲裁的调解上诉到法院我们有机会争取到04年11月到现在5年的每月的双倍工资和节假日法定休息日的加班费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报纸佬(广东)
提问时间:2010-01-02 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