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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合同明年底到期,现在想辞职,但签的有住房合同,用不用赔偿

合同明年底到期,现在想辞职,但签的有住房合同,用不用赔偿 签了三年的合同,明年底到期,同时签定住房合同,即:单位免费提供住房一套,如果合同不到期辞职,需按实际入住时间按每月800元赔偿,请问这有法律依据吗?我如果想辞职,并且提前30天,需要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xhsip(四川)
提问时间:2012-03-06 15:5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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