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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纠纷

劳务纠纷 我于2007.12.30日与大连沙河口区劳务公司签订了2年的劳务合同,被派遣到华锐风电(吉林)科技装备有限公司,做安装电工,2009年12.30日合同到期以后到今年的2012.3.1日一直没有续签劳务派遣合同,今天上班车间主任找我续签劳务派遣合同。其它员工都续签了劳务合同,我没有续签我要求公司从劳务合同期满后一直到今天总共27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里面的相关法律规定对我给予双倍工资的经济补偿,我先找了现在的用工单位领导,用工单位领导说我在劳务合同没有续签这两年一直按07年的劳务合同给我发薪水,说我没有理由要求用工单位给予双倍工资的经济补偿。说要找也要去找大连沙河口区劳务公司,向您咨询我就是想知道我应不应该向用工单位要求给予双倍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应该,我该向大连沙河口区劳务公司还是用工单位要。如果双方都不给,我怎么办应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目前的劳务纠纷。麻烦律师在百忙之中帮我解答一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8861……(吉林-白城)
提问时间:2012-03-02 12:2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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