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因身份证问题延迟,是否违约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您好,具体根据合同约定
您好!需要看您在换证及办理身份证时是否有过错等情形确定?如需帮助,可携带材料当面咨询。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我认为你不违约,这是由于你不可抗拒的原因所导致的。
您好,从您讲述的情况来看,您的行为可能构成违约,具体还需要视合同约定情况确定,但即使违约行为成立也是由于相关部分的行为违法造成的。
建议委托律师协助维权
建议协商,至于你的身份证过期导致无法办理抵押手续的话,一般视为你违约。
这种情况你不算违约。只要身份证还在有效期间内,都可以使用,建委不承认是不对的。
如需帮忙可以我联系。
如果尚未过期,不存在违约,协商不成,可以等待对方诉讼解决。
1、我认为属于违约,因为身份证要到期你应该是明知的,办理贷款必须有合法的身份证件也是众所周知的,不是无法控制和无法避免的不可抗力的事件;2、住建委不承认“临时身份证有效性”应该是不对的,但是也是没有法律规定可以认定他们的作法是违法错误的,你可以告他们影响了你的交易,造成了你的损失,但是我认为没有胜算,还要耽误你的时间,影响工作、生活和情绪的;3、你的想法是正确的,你主观上没有拖延的故意,也就是经验不足,考虑不周而已,应该向卖主说明情况,争取谅解,抓紧办理贷款,减少违约期限,协商解决,少给或者不给违约金;遇上通情达理,品行高尚的卖主会很好解决的。4、不要和卖主弄僵,弄僵了你的胜算也是不大的。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可能不对啊!
身份证将要过期,建委不给做抵押依据是??
我长期代理房屋买卖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及文章;
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建议协商处理。
你的想法很正确,坚持你的理由
不算违约。
你好,你的协议第四条是怎么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