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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关于工资押金的问题

关于工资押金的问题 你好,我在十一月底进入一家公司,当时签的协议是两年工作期限的,而且协议上说每月要扣二百的风险保证金,扣满两千为止。到两年后再归还。那时说试用期三个月,我在第三个月底辞职了,经理也同意我走了,但是说我的保证金还不够二千,所以要拿这个月的工资抵了,就是说这个月的工资不发给我了。我想问一下这个钱还能要回来吗?如果要该走什么样的程序?
签的协议就只有一张纸,我签了字他就收回去了,应该不算是劳动合同吧?
希望专家能帮我详细解答一下,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huiyu……(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2-02-29 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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