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冒名以某公司名义与另一公司签订合同该怎么处理?
冒名以某公司名义与另一公司签订合同该怎么处理? 振兴电器销售公司作为出卖方与新华商场签订了一份《电视机购销合同》。具体签订过程为:徐某自称其是新华商场经理,并持有新华商场合同专用章,到振兴电器销售公司所在地签订电视机购销合同。
振兴电器销售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在交货期内委托快运公司将货物交付给徐某指定的合作商第一百货公司,振兴电器销售公司业务员、快递公司司机、徐某三方均在《货物验收单》上签字,其中徐某书写了“我商场收到上述货物”,签字并加盖了新华商场的公章。在振兴电器销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新华商场索要货款的时候,被新华商场法定代表人李某告知,新华商场没有签订过《购销合同》,也没有收到货物,同时第一百货公司的款项也没有支付给新华商场。
新华商场有三位股东,分别为徐某、李某、董某,其中李某为法定代表人,徐某为经理。两人之间存在矛盾。(法律关系、依据、请求、理由、证据、刑事诈骗问题)
合同的效力?有效还是无效
合同的转让问题?第三人履行问题?
各方的责任问题?
法定代表人、经理的权限?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wbbab……(广西-桂林)
提问时间:2012-02-28 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