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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

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 我是在一家图书出版公司工作,在公司工作时间也在淘宝网上卖了本公司出版的图书,但是所有从公司拿的图书都是按公司规定的价格现金购买的,现在公司知道了,要扣除我2011年销售提成,并要求我赔偿全年工资的50%,要不然就追究我的法律责任,这样要求合理吗?我违反了哪项法律?怎么解决合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emory……(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2-02-27 17:5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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