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这样赔偿合法吗?
这样赔偿合法吗? 事情是这样的,我老婆是电脑城某公司的正式员工,在她当值的时间段内丢失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价值7000多元),老板责令她与店长、当值经理、零售主管共4人赔付丢失的笔记本电脑。其中她被认为是主要责任人所以赔付笔记本电脑价值的30%。她跟我叙述完整个事情后我也怪她不小心,赔偿一部分是应该的。只是下意识的感觉该公司老板拍脑袋定责会不会是不合法的,另外,作为一家电脑销售公司的老板,他的经营行为里是不是应该承担一部分货物丢失的风险呢(个人感觉类似银行发行信用卡就该为信用卡盗刷承担一部分风险)?丢失货品的损失完全让雇员承担的做法是否合法呢?(我们家赔钱也就算了,其他几个责任人也觉得冤枉,更重要的是他们都是我老婆的上司……如果确实合法,私底下咱还是把损失都承担下来吧,省的老婆以后不好做人)。我就想知道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该如何纠正.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ees00……(湖北-荆州)
提问时间:2012-02-24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