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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并没有按合同上的约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本人是续约还是终止合同,该怎么办?

我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并没有按合同上的约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本人是续约还是终止合同,该怎么办? 如果我不想再做了,我是否可以认为公司和我终止了合同,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是否可以提出经济补偿(工作了7年)7个月工资怎么个算法,4年没有给我做社会保险,能否要求补偿怎么个补法?我有9级工伤伤残,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上面的各项费用是否有冲突?望法律专业人士解答,我在浙江宁波打工,05年3月进厂08年4月开始做养老保险,那3年的社会保险怎么补。如果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公司仍未提出续签意向,到时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第44条,46条。总之,如果离开公司怎么样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望高手指教,泣感!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项songh……(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2-02-22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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