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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和单位签了合同,合同期从今年六月到明年六月,但是现在我想辞职了,单位以合同期未满为由不批准

我和单位签了合同,合同期从今年六月到明年六月,但是现在我想辞职了,单位以合同期未满为由不批准 我和单位签了合同,合同期从今年六月到明年六月,但是现在我想辞职了,单位以合同期未满为由不批准。合同规定我每日工作八小时,周末双休,以及其他福利。但是我每日实际工作十小时,平均一周休一天,其他福利有部分单位没有实现。我曾经在被批准的前提下请过假,相应地被扣除了全勤奖和部分工资。请问,在单位没有全部履行合同规定和我要求提前辞职这样的情况下,这个合同还有没有法律效力?若是合同有效,我还坚持辞职,那么是谁违约?我和单位分别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6-08-29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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