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拖欠工资
拖欠工资 我是去年同一个朋友承包一家西餐的厨房,公司每月20号发放上个月的工资。到1月20号(农历十二月二十七)的时候,却没正常发放12月份的工资,公司领导说第二天发,可是到1月21号的时候也没有发(当天下午6点左右放假)!本来公司说1月24号上班(农历正月初三),可是到时间却临时通知到2月1号继续等通知!放假期间问公司要11年12月份的工资,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指一指拖欠着。到2012年1月31号的时候,公司通知到公司开会。到公司后被告知,公司打算把工资结算到1月31号!另外店里准备装修,让我们去找别的工作,等店里装修好再开业的时候会优先给我们打电话通知我们来上班。具体什么好时候装修好夜没说!这算不算变相的遣散?
另外,当时去工作的时候,因为和厨师长是朋友,当时也没签合同!现在给厨师长打电话要工资的时候,他总是说公司没发,他也没办法!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利?如何能尽快追拖欠我的工资?如果我起诉公司或者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能不能让他们补偿遣散费以及相关的社保金?
另外补充一下:我所在的餐厅是青岛一家公司的子公司!总公司在青岛那边!而且现在我所在的餐厅因为也拖欠物业费和房租,已经被物业公司把店封了!
请哪位律师给个详细的回答!越详细越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uxinj……(上海-徐汇区)
提问时间:2012-02-15 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