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劳动局工伤保险
劳动局工伤保险 您好!
在去年向您询问过工伤保险的事项,今天又来麻烦您,具体如下:
本人在去年上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后经劳动局判定为工伤成立。
但劳动局表示需待事故责任另一方之后进行索赔或身体内有不锈钢支架支撑拆除之后,再另行补偿一部分与本人,因事故是同等责任。现在事故责任另一方已经赔偿一半治疗款项。所以与事故责任另一方已经了结。明年年初打算去拆除身体内的不锈钢。由于部分个人原因想辞去现单位工作(即上班途中发生事故时在工作单位)。就是想询问,现在离职是否对我的工伤保险是否有影响或到时候工伤赔偿操作起来会比较麻烦?劳动局的工伤索赔是否需要经过原单位?具体劳动局到时候会获得哪些补助?
与单位有签定合同,但是合同中没有提到工作年限之类。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ruanda……(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0-01-24 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