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公司开除员工赔偿事宜
关于公司开除员工赔偿事宜 本人于2008年7月24日开始在T公司上班,2010年1月23日遭到公司解雇,事先未得到任何通知,合同时间为:2009年3月1日至2011年2月28日,2009年3月以前未签合同以及购买保险。
1、按工资1500算,我能得到多少赔偿金?
2、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怎么算的,是指公司应发工资还是实际工资,是否包含购买保险部分?
3、2008年8月至2009年2月的未购买的保险应该怎么算,是否可以折算为现金?
因本人需寻找相关法规与公司交涉,必要时会申请劳动仲裁,请回复是附上相关法律法规,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igang……(吉林-四平)
提问时间:2010-01-23 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