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主管领导失职造成个人工资损失
主管领导失职造成个人工资损失 我是一名乡机关事业干部,在2003年初级证书晋级考试后,经询问乡主管人员答复说考试过关,但到2007年底有关人员通知说不过关,建议我直接考中级工,并与县劳动局沟通同意我于2008年参加中级工考试过关,但现在补工资时,却因无初级证书而造成个人工资损失3840元,可当初的管理人员现已不再本单位工作,请问谁该为我的损失负责?我应该如何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angyanjunw(河南-洛阳)
提问时间:2010-01-20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