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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的权益不保障,申诉无门

小区业主的权益不保障,申诉无门 我是一小区业主,小区广场上的一空地被前任业委会主任以超低价格租给一人承包做停车场了,我在广场上有一门面,只要我的车或客户的车停在门前超过30分钟就要收费,我的车一天开进来卸货多次就收多次的钱,这合理吗?物管也找过,也没办法,其他的车高兴也停在我门口,投诉无门,我该怎么办?我可以不交物管费吗?老百姓做点事怎么就这么难?我门市的门口台阶破损严重,我修复了,为方便自己上卸货,将原来的2步台阶改成了一步台阶,物管要求我恢复成原来的破损模样,天了,我是孙悟空该多好啊,种种,我一忍无可忍,谁能帮助我?我可以告谁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网子1234……(重庆)
提问时间:2012-01-31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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