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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关于民间借款的纠纷

关于民间借款的纠纷 2013年初时我先生有急事向人借了些现金,后因故偿暂时还不出,由于我怀孕即将临盆对方多次找人上门进行骚扰,之后无奈被对方逼迫要挟写了借条一张,金额为实际金额的近一倍,写明14年10月之前分三次还清。之后我们分两次还了该还的款项,但是对方要求必须按照借条上的金额还,我们不肯接受。现今对方起诉要求我们支付剩余钱款,并且为了达到目的叫了一个所谓的证人写了份证词一起提交到了法院,写明我们当天是按借条所写的金额提走的现金!此系对方编造与事实并不相符!且对方除了我们写的借条以外,并无任何转账凭证和流水,我们现在不愿意按借条上的金额给付,该如何解决?如开庭对方是否胜算较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vansa……(上海)
提问时间:2016-08-05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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