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民间借贷纠纷中关于字迹鉴定费用是被告出还是原告出?
民间借贷纠纷中关于字迹鉴定费用是被告出还是原告出? 我方为被告方,2005年至2011年间我方与原告方确实存在借贷关系,且我方已陆续还清原告方所有借贷(包括利息)。现原告方起诉我方还有三次借贷未还,我方认为原告方存在伪造借条行为,现需要针对借条上我方的(名字)字迹进行鉴定,那么这鉴定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民间2分利借贷是否属于高利贷?法院审理案子时,我方即被告方若不出席,会有什么后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燕平123(山西-临汾)
提问时间:2016-06-08 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