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复退军人的待遇
关于复退军人的待遇 我是2000年从部队退伍的志愿兵,安置在县农业局,但到2003年也未曾安排上岗,本人被逼无奈外出打工,2005年接到单位领导通知,要求回单位,要求办理买断工作手续,我想既然工作不能落实,买断就买断,也就按照他们的要求办理了手续,办好 后,单位(农业局)为我办理了养老保险,另外补助了不到11000元人民币,我想问的是我当了十几年的兵政府就这样把我打发了,符合法律政策规定吗?如果不符合规定,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iS404(湖北-黄冈)
提问时间:2012-01-27 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