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受伤后我可以主张我的什么权利
受伤后我可以主张我的什么权利 我是新疆石河子一四四团的本地打工人员,我于2010年4月22日开始跟本单位人【机主】的机车【主要管播种机】,没有合同,在4月30日天快黑前在行驶的播种机上翻滴灌带时不慎跌落,造成左小腿粉碎性骨折,因为机主说私下解决所以没有报案,因车有保险,保险公司出过现场,他说我们两个不好说赔偿多少钱找个中间人处理,因他的车归机务科管就找科长解决,科长说根据有关规定误工费和其他一共是2000元,机主愿意加1000元所以一共3000元就解决这件事了,受伤后我接腿和坼钢板耽误我一年多没有干活,怎么可能就这么点钱,连我化的营养费都不够,更不要说护理和误工了,请问我应该还有什么权利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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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vrF8761()
提问时间:2012-01-21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