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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通过法院私下里给钱

关于不通过法院私下里给钱 法院判决对方赔偿我各项费用共计20万元,对方拒不履行,去年8月份我已申请强制执行。最近对方托人找到我,说年前不通过法院,先给我一万元,让我给他写张收到一万元赔偿款的收条,其它的款等三四月份再谈。
请问各位律师:1、对方说不通过法院,私下给我一万元,这样做有没有问题,我可以收下吗?
2、别人提醒我,说我写的收到一万元赔偿款的收条,可能会被对方拿到法院说已达成和解,这种说法对吗?

请教各位律师。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fd(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2-01-19 12:3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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