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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变更后的经济赔偿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变更后的经济赔偿 与A公司签署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对工作地点的规定为:上海和无锡。员工在实际工作中,工作地以上海为主,忙的时候才去无锡工作。去无锡,主要是去B公司(同一老板,但完全无关系的二家企业)处理业务,员工也未与B公司签署劳动合同,A公司也无员工外派资质。现在老板要求员工全天去无锡工作,无需在上海上班。但员工家安在上海。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作地点的变更。员工如与企业协商不一致,是否可以申请仲裁及公司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cerac……(上海)
提问时间:2016-07-27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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