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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间公司不给工资

实习期间公司不给工资 我们几个同学是在2011年12月与公司签订的就业协议,我们是实习生,公司的一个经理说我们实习一个月700,没有工资,700是生活费,我们实习到2012年6月,如果我们在实习期间离开就得赔偿2000元违约金,并且把每个月的700元生活费还给公司,也就是说我们是免费给公司做事,如果实习期到了,不留在公司,不用赔偿2000违约金,但是要赔偿这几个月的生活费,也就是那每个月的700元,公司和我们签的就业协议上明确说了的 ,不留在公司是要还生活费的,如果我们实习期到了我们可以直接走,不用赔偿生活费吗?公司这么做是合法的吗?请大家帮个忙告诉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27920……(重庆-南岸)
提问时间:2012-01-18 21:2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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