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邻里纠纷导致人身受伤害
邻里纠纷导致人身受伤害 您好!周律师!我是含山的,2009年12月28日,邻居媳妇30岁与我母亲60岁因小事起纷争,对方在我家池塘边趁我母亲不注意,蓄意用捶棒(洗衣服)向我母亲头部猛捶2下,并将我母亲推入池塘里(大冬天的,室外温度6-7度),导致我母亲头部裂伤5厘米,伤口出血很多。我父亲得知情况将我送往医院,并报警(当地派出所),警察并录入笔录,判定对方付全部责任,要求对方将我母亲现行医疗,先我母亲在含山医院住院治疗,医院诊断结果没大碍。现咨询您,该事怎么处理?能否状告对方蓄意谋杀?以及追寻民事赔偿的金额上限?麻烦您能否百忙中给予我解答!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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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寻找未来(安徽-巢湖)
提问时间:2010-01-10 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