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邻里纠纷导致60岁老人轻微伤
邻里纠纷导致60岁老人轻微伤 因对门在两家共用的楼道出口处安装防盗门且在楼道中堆放杂物,我家与对门发生矛盾,经居委会及派出所几次调解均未达成协议。2008年11月8日,我父亲在气愤之余在楼道里打隔断,邻居报警,警察来后要求我父亲拆除隔断。在我父亲拆除隔断时,邻居的儿子在警察在场的情况下将我父亲(64岁)打成轻微伤,有法医出具的伤情鉴定。派出所立案后,说公安分局已经批准将打人者行政拘留,但说打人者不知去向,所以未抓到人。春节过后,邻居的儿子回来了,派出所又召集两家签署了一份调解不成的协议,承诺一周后通知我家关于此事的处理结果。一周后,我父亲去派出所询问结果,警察说还要再做现场勘查。此事至今已将近3个月了,仍无结果。我们现在应该怎样做?是只能等待吗?派出所应该多久给结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b(北京-丰台区)
提问时间:2009-03-02 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