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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恶意辞退能要求补偿金吗?

公司恶意辞退能要求补偿金吗? 公司与我签订一年合同,试用期规定3个月,期间因为别的部门岗位缺人,临时借调我去帮忙,当时口头说是半个月,没有重签劳动合同,还要兼任本职工作。工资只拿一份不说,还找借口克扣绩效工资。我不服气,与领导理论无果,还是被扣了绩效工资。不久后公司以我能力不符合工作需要为由辞退了我。我已工作快三个月了,公司从未给我上保险,而且是别的部门领导开的辞退单,说三天时间工作交接。请问我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和提前30天通知的一个月工资吗?总经理的恶语中伤,让我实在恼火,想寻求法律帮我维权。请问我的情况能得到什么赔偿呢?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QVH3481()
提问时间:2012-01-16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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