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私人股份制企业无理由开除员工,并诬陷员工以工作不认真等借口,解除劳动合同,并逼迫当事人签字
私人股份制企业无理由开除员工,并诬陷员工以工作不认真等借口,解除劳动合同,并逼迫当事人签字 老父亲在这家企业工作几十年,现在快退休了,工作期间经常受到上面一些领导无故欺负谩骂喝斥(比如喝醉酒无理取闹),4个人的活让父亲1个人做,并且无理由乱扣罚工资,其他职工都涨工资,就不给他涨。若不听从安排或反驳,就恐吓父亲“不干就走人”。由于父亲是农民没啥文化老实人,岁数也大(已57了)本想撑着身体为家再干2年退休。谁知单位一些厂领导太欺负人,对父亲的工作经常没事找茬,现在逼迫父亲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上”签字,父亲没办法争辩不过他们,已经签字了。但是事实并不是这样的,并且父亲在职时的社会保险,单位还未交齐,我想咨询像我父亲这类弱势群体遇到这种情况后,这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否有效?如果有效,申请劳动仲裁能否给我们平反获得赔偿?如果申请劳动仲裁不成功,到法院起诉是否可以胜诉?有多大把握?可否获得经济赔偿?我母亲因为父亲的事情都气晕了,我们没钱没权,就是个普通老百姓怎么办?请各位朋友出手相助,想想法子。谢谢了,谢谢,谢谢。
单位领导口头直接通知开除,并次日就让签“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勤劳的蜜蜂(河南-南阳)
提问时间:2012-01-15 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