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哺乳期内公司单方面停缴保险,我该如何仲裁
哺乳期内公司单方面停缴保险,我该如何仲裁 我与公司合同为2008年8月至2011年7月底,11年7月21日我生育宝宝,休了四个半月产假,产假过后由于无人看护宝宝,去公司向领导请假说明情况。由于目前无法上班,公司已单方面停交我的保险。生育津贴已提交社险,未报回。请问律师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我申请仲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是该申请要求公司继续为我缴纳保险?还是应该要求经济赔偿,可以要求公司补缴我的保险至仲裁结果之前么?生育津贴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实际工资提前支付给我?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ngel0……(天津-北辰区)
提问时间:2012-01-10 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