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租房。在还未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房东把房屋租给其他人了。
关于租房。在还未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房东把房屋租给其他人了。 我是2011年9月25日和房东签的一年合同,押金2000,季付.因为一些原因(房子挺多毛病,自己也要回家准备毕业论文)12月10日就和房东说不想继续租了,房东说押金不退,我说转租出去,房东同意,后因为每天看房人很多,就是没有人愿意租,后和房东协商协商房东帮忙转租,超出[只房屋空出]的天数,租金从押金里扣【若12月过完了仍无人租,我继续租,因为1月初还得来考试】,并说好了若有人要租房,提前通知我,我来给钥匙等,一起当面签合同.过了一个多星期电话房东,房东说房子已经租出去了,因为花了很多钱,中介费,换锁打扫卫生等等,所以押金一分不退.我们合同上写的是:若迟交房租,15天内的房租每天都要收2%的滞纳金,请问我可否向房东要回此房,亦或是拿回押金?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afite(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2-01-06 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