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在对房屋情况不完全了解情况下签订了租房合同,能提前解除合同吗?
我在对房屋情况不完全了解情况下签订了租房合同,能提前解除合同吗? 我在2010年10月29日与房东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合同注明押一付一,要住满三个月才能退还押金。但等我签完合同,交了押金和一个月的房租并入住之后,才发现该房间紧邻一楼铁门,整栋楼四十多户租户全部从这一个铁门进出。深夜、清晨开关门声严重影响我的休息。这个情况在签订租房合同前,我没有预料到,房东也未告知该情况。现在我想以签合同前不能完全了解情况为由,退房、解除合同,让房东退还给我押金和剩余天数的租金。请问我这样要求有法律依据支持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ongw……(湖北)
提问时间:2010-11-01 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