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我在对房屋情况不完全了解情况下签订了租房合同,能提前解除合同吗?

我在对房屋情况不完全了解情况下签订了租房合同,能提前解除合同吗? 我在2010年10月29日与房东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合同注明押一付一,要住满三个月才能退还押金。但等我签完合同,交了押金和一个月的房租并入住之后,才发现该房间紧邻一楼铁门,整栋楼四十多户租户全部从这一个铁门进出。深夜、清晨开关门声严重影响我的休息。这个情况在签订租房合同前,我没有预料到,房东也未告知该情况。现在我想以签合同前不能完全了解情况为由,退房、解除合同,让房东退还给我押金和剩余天数的租金。请问我这样要求有法律依据支持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ongw……(湖北)
提问时间:2010-11-01 16:2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