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口头辞职后,公司继续缴纳社保,要求我全额承担。
口头辞职后,公司继续缴纳社保,要求我全额承担。 1.2008.7~2011.9 在中铁七局武汉公司(公司改制前隶属于武汉铁路局)上班,医疗保险在武汉铁路局医保系统内。
2.2011.9月底,因铁路市场萎靡,公司让我们待岗。期间我在武汉其他地方上班了,但我只是口头告知中铁七局武汉公司我辞职,没有办理书面辞职手续。(备注:因新公司社保系统是在武汉市社保系统,故与原医保系统未冲突。)
3.在2011.10~2013.2,共17个月期间,公司给我交了医保(公司缴纳了个人和公司的两部分)7943元,但是解聘书是2013年6月30日,且并未书面给我。
4.现今2016年7月,我去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时。公司要求我将17个月期间的医保(包含个人和公司)7943元全部补给中铁七局武汉公司,否则不办理书面离职,不给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5.请问,公司这种要求我全额缴纳17个月的医保7943元,是否合理?是否应我只是承担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公司缴纳的由公司承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uchen……(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6-07-09 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