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孕妇被要求解聘如何提出赔偿?
学院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学院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按照你在该学院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的;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要求学院给你补缴社保;支付你产假及哺乳假的工资。
为了进一步了解你的详细情况,建议来电咨询或者面谈。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照常发放,即使强制解除也因违法而无效。当然女职工自愿解除的除外;
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3,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在你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公司无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属于违法,其解除行为也因违法而无效。 但你自愿解除的除外;
4,切记不管出现什么情况,千万不能主动辞职,否则连最起码的生育保险都无法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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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