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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没签合同孕妇被要求解聘如何提出赔偿?

没签合同孕妇被要求解聘如何提出赔偿? 2004年10月开始以外聘在一高校二级学院办公室工作,未签订合同,未买保险,工资1000现金发放,寒暑假不发放工资(正式工有工资)。2010年工资调整为1200元,2011年3月调整为1800元。2011年5月怀孕,预产期2012年2月,一直正常上班。2012年元月学院要求解聘,提出补发10个月工资。请问:我能提出多少钱的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补偿又应如何计算?能否提出补买社保?如能,从什么时间到什么时间?
赔偿金又应如何计算?产假及哺乳假工资是否还应正常发放?
以上我应提出多少钱的补偿合适?
如果单位不同意以上要求?又该如何获得帮助?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安生的幸福(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2-01-06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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