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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案件受理条件是什么

破产案件受理条件是什么 本企业在今年10月份收到一份法院的《清偿债务通知书》,说本企业欠A单位5万元,A单位现破产中,要求清偿。本企业在10年前与A单位有过往来,十年内无任何联系,为就此时提出书面异议,心想即使真欠债,时效也早过了嘛。10年11月突然收到同一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同时被划走5万元,理由是本企业未清偿债务又未提出异议,清算组于是申请法院作出裁定强制执行。本企业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El9405(山东-东营)
提问时间:2012-01-02 10:0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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