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第二次受理离婚案件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您好,还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