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受理条件是怎样的?
应驳回起诉
根据民诉解释第139条的规定,对于立案发现不符合民事案件的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
关于民事案件的受理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其中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即不能是法律规定的行政诉讼案件、刑事诉讼案件或者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
是驳回起诉的,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其中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即不能是法律规定的行政诉讼案件、刑事诉讼案件或者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
驳回起诉
依法应驳回起诉
驳回诉请,
应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