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请教,我能不能与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请教,我能不能与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您好,新劳动合同法附则里第97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我是一位连续工龄15年的员工,在新法实施前,已与企业签订了三年期合同,截止2010年合同才到期,这次企业按照新法规定跟合同到期的符合条件的员工全部签到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我也符合条件,但因为我合同未到期,企业没有与我签订,请问,我能否提出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y小小(四川)
提问时间:2008-10-30 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