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交通賠偿问题

交通賠偿问题 基本案情
2011年2月13日,蔡成志乘坐彭平亚驾驶的粤B/031B5小型客车与龚合兵驾驶的粤B/37890重型普通货车相撞,造成蔡成志轻伤,龚合兵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蔡成志、彭平亚无责任。
当事人:
蔡成志
龚合兵(深圳市东大洋建材有限公司),购买太平财产保险深圳分公司交强险商业保险
彭平亚(深圳市佳顺通运输实业有限公司),购买中华联合保险深圳分公司交强险商业保险
发生时间2011年02月13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蔡成志(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12-26 23:3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