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问题
交通问题 本人今年24岁、男、家有一名2岁小孩。11月份在湖南湘潭某地骑摩托车去集市,在路上与对方的小车相撞,造成2肢脚粉碎性骨折,手也骨折了,当时保险公司与交警部门都到场了,先安排我进了医院治疗。到现在手续进行得很成功,昨天已拆线了,院方说至少还要住2个月院。医药费用到现在止以用了近9万元,对方先付不到2万元,现在对方已威胁我说,如果你们现在不放车的话我将全部不理、反正我要出的钱已出完了,其他的是由保险公司赔偿的不关我事。我好像看到他们只买了交通强制险和什么财产险,这有得赔吗?能赔多少。现在我们的医药费已交不起了,手脚却还是这样我该怎么办啊?交警部门已写好了判决书,说是对方的主要责任。请问像我这样的应该怎样做才能向对方索赔?交通部门会不经我同意放对方车辆吗?我能向对方索赔多少医药费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1127……(湖南-湘潭)
提问时间:2011-12-14 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