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是一即将开业酒店的实习期间员工,现在要离职,已经按照她们的管理制度提前一个星期写了离职报告,工作到

我是一即将开业酒店的实习期间员工,现在要离职,已经按照她们的管理制度提前一个星期写了离职报告,工作到 九月二十七来面试应聘,人事叫十月八号到该市区五一路一就业培训学校免费培训,并交给其酒店五百块押金,费用单据上面注明的是,服装费,培训费。当时给我们说的该酒店的福利待遇是培训期为一个月,开慌期一个月,之后就是试营业了,第一个月有八百元的工资,第二个月是全薪的百分之八十,当时我应聘的岗位是前厅部,做前台接待是一千零三十,第三个月就转正为一千零三十了,其结果第二月薪水实际发放的是每个人都八百,都是发在工资卡上的。经协调未果,所以只有提出离职,十三号写的离职申请要求工作到十九日,今天二十号她们不结算工作,扣钱,说前期有假期,把之前的假期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sx2852()
提问时间:2011-12-25 09:2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