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2014年8月20日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我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2014年8月20日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我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2014年8月20日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目前在准备辞职,领导拒绝签字,而且要求付违约金一万元,(合约第八条约定如果我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解除合同需付甲方违约金一万元),但是劳动法二十二,二十三,二十五不是规定只有,提供专项培训,涉密的才可以约定么,我也是劳动者,为什么不适用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贵州-安顺)
提问时间:2016-06-22 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