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关于二审的问题,谢谢各位律师!
关于二审的问题,谢谢各位律师! 我和对方有一起有关婚约财产纠纷。我是女方,我和对方在一起3年多,距婚礼还有一周的时候,因为琐事对方提出分手。装修工作、筹备婚事都是我一个人完成的,付出了很多心血。对方在提出分手后,没有和我任何沟通情况下,就把我告上法院,要求我返还彩礼5.5万元。
这5.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2万装修-----双方均认可;
5000元婚纱照----双方均认可;
1.5万结婚用品(在婚房中,其中1万元有票据证明,0.5万没有票据)-------对方不认可,对方不承认有这些东西
剩余1.5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0.5万元没有票据的结婚用品属于筹备婚事的正常支出,符合当今社会实际,余款1.5万元中,酌定判我还给对方1万元,婚房全部东西归他所有。
原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了,对方上诉状的上诉请求是要求我还款3.25万元。(3万是1.5万元不认可的结婚用品和剩下的1.5万元余款,0.25万元是对方认为婚纱照费用应该双方平均负担)
中级法院已经开庭了,庭上对方又变更了上诉请求的标的额,由3.25万元改为了3.45万元。(对方认为装修款只花了1.8万元,推翻了自己一审时认定的2万元,所以标的额又增加0.2万元)
二审中,我又提供了部分结婚用品的票据(大概3000元左右),对方依然不认可,二审法院已经接受了我的证据。
对方没有提出新证据。
我想请问:
第一, 原告的一审诉讼请求是5.5万,上诉请求是3.25万元,标的额不同,这没有问题吧?
第二, 对方上诉请求是3.25万元,在二审庭审中,又变更标的额为3.45万元。法律允许这样做吗?如果不允许,我应该如何反驳呢?
第三, 二审法官现在主张调解,对方同意,我不同意。但法官一直在给我做工作。对方的律师和法官非常熟,看的出来。法官的用意我也明白。我想问的是,现在一审判决事实没有什么大的出入,适用法律也没有错误。我如果坚持不同意调解,那么会不会得罪法官?会不会改判?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elpme……(天津-南开区)
提问时间:2011-12-21 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