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刑事再审,二审法院是否能接受控方新证据?
刑事再审,二审法院是否能接受控方新证据?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的)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控辩双方收到再审决定书或抗诉书后,人民法院通知开庭之日前,可以提交新的证据,开庭后,除对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有利的外,人民法院不再接纳新证据。
刑事再审案件,原判决是一审生效的,现再审是按一审程序进行的,此再审案件二审开庭前法院是否应该以此第十四条不接受控方新证据?为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nggu……(安徽-阜阳)
提问时间:2011-12-15 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