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结婚不满一年,经法院调解女方坚持离婚,并谎称房子也付了一半的款,有证据证明男方购买并且感情,是否对男
结婚不满一年,经法院调解女方坚持离婚,并谎称房子也付了一半的款,有证据证明男方购买并且感情,是否对男 结婚不满一年,生产期间女方把我骂了,然后回娘家做月子就一直不回家,因为这些琐事吧,女方提出离婚并上诉至法院,孩子刚满四个月。男方不支持离婚,而且多次买礼物去女方家道谦,最后女方提出要求,把房产公证到她一人名下才回家过日子。我没有答应,于是就有了第一次法院开庭调解,法官把道理讲得很清楚了,可是她还是坚持离婚,于是调解不成就开庭了,庭上问到关于共同财产的问题时,原本是我父母全款给我购买的房子,当初信任她,也给她加了一本房照,可没有想到女方竟然称她也付了一半的钱,我有证据可以证明房子是我父母付全款购买的收据。她家一分钱没付,而且彩礼钱3万加上3金1万。现在家里的家电她父母用彩礼钱购买的已经拉走说是卖了,这显然不合理吧?
我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朋友,一审调解没有判离,但事情也发展到这地步上了,我想我再坚持不离也没多大希望,二审要等多久以后,判离的可能性有多大,最关键的是共同财产分割上,她家的动机显然不明,我只要证明我们的感情并不是她说的那样一定要离婚的地步,还有房子是我父母全款购买并把她的谎言戳穿。法院判决的时候是否可以对我有利呢?谢谢大家的解答。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angru……(北京)
提问时间:2011-10-17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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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六个月后女方可以再次起诉离婚,你也可以不同意,但是第二次判离婚的可能性较大。
2、房产证上加了女方的名字,即使能够证明你父母全资为你购买,女方也有权利分割,如果房产证上面约定的份额是共同共有,女方可分割一半。
3、彩礼无法要回因为已经共同生活。
追问:郭律师你好,如果我能证明我父母全资为我购买房子,而且我也能证明她在法院调解时说她也出一半钱的是谎话,而且有证据证明我们的感情没有到离婚那步,那就是她的企图不明,这样是否对我们有利呢? 有没有这种可能性主张为个人财产呢?如果共同分割是以当初的购买价格还是以现在的市场价格呢?
回答:你好!
1、你认为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可以主张不离婚,表明你们还有感情。法院会考虑的。
2、你能证明房屋是你父母出资的,但是产权现在是你们两个人的名字,她主张分割法院原则会支持,按照现在的价格分割。
3、坦白的说,在方房产分割方面的情况现在对你的确不太有利。你父母的出资可以认为是你父母对你个人的赠与,但是你又将房产的一半赠与给了女方。因此女方有权分割。
追问:她说谎了显然证明她的目的和企图,下一步我需要做的就是搜集证明我父母为我买房的证据吧等下次开庭揭穿她的谎言,然后照片和影音可以证明我们的感情生活并没有到离婚的地步。。 在这种情况下,就是要等6个月以后再开庭了是吗? 关于房产分割问题上,这些对判决是否有利呢?有没有可能,可能性有多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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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月以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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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六个月以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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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月后女方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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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照上有她的名字的,属于共有财产,无论她是否出资,离婚时她都有权分到 我的补充: 2011-10-17 22:32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不到这一标准的,应不会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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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你的案件一审判决了吗?怎么判的?二审是谁上的诉?建议电话联系说清一些细节。
追问:一审没有判离,二审还没有上诉,男方还是不希望离婚,可是女方如何坚持离婚那男方坚持也没有意义,太伤感情。所以最后也还是离,主要就是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了。我欠我父母15万元钱买房。
回答:如果有证据证明是你父母全款给你买的房,属于你个人财产,但是你加的房证,如果她是共有人,就有她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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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月后女方可以再次起诉离婚,但是第二次判离婚的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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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审能否判决离婚,主要看夫妻双方的态度,如果你坚持不离婚,那么一审判决离婚可能性很小。如果你也坚决同意离婚,那么一审很可能判离婚。
2,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如果已经登记在女方名下,那么无论女方是否有出资,女方都是合法产权人,都有资格严要求分割。
3,对于你父母的欠款,作为共同债务,应当归还。
4,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