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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本人在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永利隆木业厂上班,伤者与本人关系是夫妻,我老公在本厂做机修,在2011年8月5日在车间工作时机器掉下来压伤两条腿导致两条腿不同程度的骨折,现已就诊4个多月还没好,厂里只付了医疗费,住院期间每天只给20元/天的补贴,在家休养期间每天只给10元/天的补贴,另每个月只给伤者950元的补贴,从10月开始厂里就给伤者每个月1500元的基本工资,而厂里对伤者没有付营养费、住院伙食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对于本人的护理费厂里就只给每人30元/天的补贴,而且只给本人8月份的,从9月份就要求本人上班如不上班就没有工资和护理费,我现在 要求厂里全部赔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enli……(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11-12-14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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