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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我们屯的这种规定合法吗?

我们屯的这种规定合法吗? 我家在农村,我亲戚不是本村户口,是另一个乡的农村户口,原本家住大石山区,因为种种原因,房子不能再住,几年前来买我家的旧房子住了下来,这样我们双方算是违法吗? 我原来的旧房有‘建设用地使用证’,我们双方也没有什么协议,只是随便给点钱就可以。
    去年,本屯就制订一些村规民约出来,其中有一条是:“凡是外来人口到本屯购买旧房居住和新建的住户,必须向本屯缴纳所占用的总面积每平方米500元的管理费(现在又改成200元/1平方米)”。请问像这样的规定有法律依据吗?我亲戚在这已经住了几年,去年本屯才定的这个条约,我亲戚有权拒交这个所谓的‘管理费’吗? 
   另一个问题是:如果我亲戚在我旧宅重建新屋又需要哪些法律手续呢?本屯又是否有权收取这个费用呢?
   须说明的是:我亲戚不是本屯户口。
   请律师帮忙解答,越详细越好。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INHON……(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09-12-08 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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