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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打成重伤后公安局不受理

被人打成重伤后公安局不受理 2011年5月6日晚上10点左右我和同事们吃完晚饭返回项目部途中因皮卡车司机要去取东西,故把车停在109国道路边,因当时地处国道车流量大加之又是夜晚,我出于安全因素的考虑及对同事的关心,所以我对他(侵害人)酒后要驾驶汽车的行为进行劝阻,但他(侵害人)看我势单力薄又是残疾人,所以非但不听劝阻还对我的头部和脸部进行拳打脚踢,他(侵害人)打完后对我进行辱骂。拳打脚踢过程中造成我的头部及右眼受伤,被打后我到格尔木市人民医院进行检查后发现眼睛眼底出血及水肿,医生说已经影响眼睛视力。治疗数日但是眼睛视力未见好转,后医生建议到西宁眼科专科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医生检查后发现(黄斑裂孔)已造成终身右眼视物不清,伴视网膜脱落、眼球萎缩等病情。建议到西安眼科专科医院做网脱手术。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检查治疗,起初,我跟他(侵害人)协商约定由他担负部分医疗费用,他也曾履行约定支付了部分费用,但后来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配合我进行治疗。后来我经过青海省警官职业技术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重伤,并经青海省警官职业技术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达到八级伤残等级。他的犯罪行为致使我在经济及身体上均遭受巨大损失。所以刚开始我也去他的户口所在地法院进行民事起诉赔偿,但是法院说不是单纯的民事案件,属于重伤已经涉及犯罪不予受理让我到事发地公安局去报案,所以我又去事发地公安局派出所报案,但是他们说这事要去法院或刑警队,他们管不了让要去刑警队,所以我又去刑警队,但刑警队以各种理由推脱,说人手不够或是出差无人能给具体答复要我去法院起诉。我现在已经无数次在事发地、他的户口所在地、我的老家将近来回跑了一个多月,身上的钱已经花完。但是这件事情算是状告无门,难道真的要是命案的话才算是重要案件吗?请问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到底哪个部门能管这个事?在这期间如果凶手要是跑了公安机关是不是负不可推卸的责任?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m185(青海)
提问时间:2011-12-09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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